(一)活动时间:九九重阳节期间
(二)救助对象:各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。1、生活困难的失能、半失能及失独老年人;2、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作出过贡献、目前生活困难的退休干部职工、老劳模、老村干部、老复退伤残军人和“三老”人员;3、低保边缘的生活困难老人;4、享受低保,但生活仍十分困难的老人;5、因灾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老人。
(三)申请条件:由村(居)或社区组织提名,填写申请表一份*年度救助慰问困难老人情况登记表,经乡镇(街道)老龄委审核、盖章,报县老龄办、慈善总会核准,由县慈善总会按分类填写汇总表,上报市慈善总会。
(四)救助额度:每人500元慰问金及慰问品。
(五)合作单位:温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